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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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二款:“省内跨地、市的道路运输企业、省外单位或个人在我省开办道路运输企业,应由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删去。

  二、将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中“市、行署”修改为“市”。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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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第一次联合测试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第一次联合测试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
中国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第一次模拟测试,定于1998年9月26-2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证管办(证监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各参测单位的协调组织工作。
二、各相关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注意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充分做好技术准备、数据准备,做好每一个环节的操作和记录,积极总结经验教训,为下次全网测试积累经验。
三、要严格遵守“中国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第一次测试方案”的要求和规定,切实做好本次测试工作。
四、参加测试的期货经纪公司要本着对市场负责的态度,配合期货交易所做好模拟数据录入和模拟结算工作。


中国证券期货业2000年问题小组


中国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测试方案(以下简称“Y2K”方案),用于1998年9月26-27日交易所及所属会员和相关单位的测试,交易所及所属会员和相关单位必须首先完成本单位计算机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包括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等方面自测工作。
一、原则与要求
1.最小修改原则;
2.重点优先原则;
3.不包含非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内容;
4.本次测试是1998年11月28-29日第一次联调的基础;
5.要在计算机备份系统下进行测试;
6.建立完善的测试文档。
二、测试准备
1.测试环境准备
● 准备测试用的服务器、网络系统、修改过的应用软件;
● 准备服务器系统安装软件;
● 备份交易所需的各种应用软件。
2.测试数据准备
● 准备1998年9月25日结算后的实际数据;
● 准备1999年12月31日的空仓初始数据。
3.测试文档准备
预先分发《交易席位机测试表》(附表1)、《测试表》(附表2)。
4.测试单位
● 各期货交易所相关部门;
● 选定的期货经纪公司(见附表3);
● 相关的信息服务公司和软件开发商。
要求上述测试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协调整个测试过程。
5.应急方案
● 硬件设备(交易服务器)备份;
● 系统(系统参数、帐户)备份;
● 交易数据备份。
三、测试重点
1.交易
● 挂牌2000年新合约;
● 建立2000年新合约的持仓;
● 跨越2000年后,平2000年前建的仓。
2.结算
● 平仓;
● 交割月的保证金率;
● 利息计算;
● 资金余额。
四、测试方法与步骤
(一)测试方法
1.统一指挥
各参加测试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联调测试工作,并按本方案指挥协调整个测试过程。
2.统一时间
各参加测试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内容进行测试。
3.测试时间与目的
● 9月26日上午模拟1998年9月28日的交易。
目的:检查为“2000年问题”修改的系统能否在2000年前正常运行。
● 9月26日下午1:00模拟1999年12月31日的交易。
目的:为进入2000年准备交易数据。
● 9月26日下午2:30模拟2000年1月3日的交易。
目的:测试为2000年修改过的系统是否能够正确过渡到2000年。
● 9月27日上午模拟2000年2月29日的交易。
目的:检查2000年第一个新合约挂盘是否正常,以及修改过的系统是否适应2000年的闰年现象。
(二)测试步骤
1.9月26日上午
● 9月26日上午北京时间8:00参加测试的单位将计算机系统时间改为1998年9月28日8:00;
● 在当前合约中加入2000年标准合约(事前将2000年新合约代码、分节时间、每节交易品种通知参加测试的单位);
● 交易所及会员单位工作人员于8:30之前做好系统初始工作,包括主机撮合系统、行情发布系统、异地交易系统等;
● 8:30-9:00会员单位登录计算机交易主系统;
● 9:00正式开市(注意开市铃声是否按时奏响);
● 交易过程中,交易所工作人员和会员单位根据测试情况表的内容逐一进行正确性检查;
● 10:00闭市(闭市铃声是否按时奏响);
● 交易所和会员单位进行结算,并检查结算结果的正确性;
● 各会员单位检查核对交易中各项功能、结算报表的正确性,并填写测试情况表。
2.9月26日下午
● 北京时间下午1:00将系统时间改为1999年12月31日早上8:30,并准备好空仓数据;
● 系统时间8:30-8:40交易所和会员单位作好系统初始化工作;
● 系统时间8:40-9:00会员登录,会员单位检查持仓、资金、结算价等初始数据的正确性;
● 系统时间9:00开始交易;
● 系统时间9:20闭市,并进行结算;
● 北京时间下午2:30将系统时间改为2000年1月3日早上8:30;
● 系统时间8:30-8:40交易所和会员单位作好系统初始化工作;
● 系统时间8:40-9:00会员登录,会员单位检查持仓、资金、结算价等初始数据的正确性;
● 系统时间9:00开始交易;
● 系统时间10:00闭市,交易所及会员单位进行结算并检查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9月27日上午
● 9月27日上午北京时间8:30将系统时间改为2000年2月29日早上8:30,并准备空仓数据;
● 在当前合约中加入2001年1月份标准合约(事前将2001年1月份新合约代码、分节时间、每节交易品种通知参加测试的单位);
● 交易所及会员单位工作人员于8:30之前做好系统初始工作,包括主机撮合系统、行情发布系统、异地交易系统等;
● 8:30-9:00会员单位登录计算机交易主系统;
● 9:00正式开市(注意开市铃声是否按时奏响);
● 交易过程中,交易所工作人员和会员单位根据测试情况表的内容逐一进行正确性检查;
● 10:00闭市(注意闭市铃声是否按时奏响);
● 交易所和会员单位进行结算,并检查结算结果的正确性;
● 各会员单位检查核对交易中各项功能、结算报表的正确性,并填写测试情况表。
4.9月27日下午
● 系统恢复
五、测试结果分析
● 9月28日下午5:00前会员单位将测试情况表传真给交易所;
● 9月28日-10月9日,交易所汇总测试情况表,整理测试反馈信息,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 10月12日前向中国证监会计算机2000年问题小组提交书面报告测试情况和已制订的解决方案。

附件1 交易席位机测试情况表
各出市代表请认真严格地按测试内容进行测试,做好测试情况记录,并交至计算机工程部。
会员名称:________会员号:________ __月__日
----------------------------------
| | 正常(√) | |
| 测试内容 | | 说 明 |
| | 不正常(×) | |
|------------|--------|----------|
| 初 | 资 金 | | |
| |--------|--------|----------|
| 始 | 行 情 | | |
| |--------|--------|----------|
| 化 | 持 仓 | | |
| |--------|--------|----------|
| 过 | 交易参数 | | |
| |--------|--------|----------|
| 程 | 时 间 | | |
|------------|--------|----------|
|开闭市 | | |
|------------|--------|----------|
|分节的交易品种 | | |
|------------|--------|----------|
|制作、撤销、查询预备单 | | |
|------------|--------|----------|
|定单的输入、查询、撤销 | | |
|------------|--------|----------|
|成交合约查询 | | |
|------------|--------|----------|
|历史持仓查询 | | |
|------------|--------|----------|
|平仓盈亏表 | | |
|------------|--------|----------|
|资金情况表 | | |
|------------|--------|----------|
|标准合约查询 | | |
----------------------------------
出市代表签名:
1998年__月__日

附件2 会员单位综合测试情况表

会员名称:________会员号:________ __月__日
----------------------------------
| 异地下单系统 |
|--------------------------------|
| 初 | 资金 | |
| |--------|-------------------|
| 始 | 行情 | |
| |--------|-------------------|
| 化 | 持仓 | |
| |--------|-------------------|
| 过 | 交易参数 | |
| |--------|-------------------|
| 程 | 时间 | |
|------------|-------------------|
|开闭市 | |
|------------|-------------------|
|分节的交易品种 | |
|------------|-------------------|
|制作、撤销、查询预备单 | |
|------------|-------------------|
|定单的输入、查询、撤销 | |
|------------|-------------------|
|成交合约查询 | |
|------------|-------------------|
|历史持仓查询 | |
|------------|-------------------|
|平仓盈亏表 | |
|------------|-------------------|
|资金情况表 | |
|------------|-------------------|
|标准合约查询 | |
|--------------------------------|
| 行情系统 |
|--------------------------------|
|能否正常接收行情 | |
|------------|-------------------|
|技术分析系统 | |
|--------------------------------|

| 财务结算系统 |
|--------------------------------|
|查询、增减客户资金 | |
|------------|-------------------|
|客户持仓 | |
|------------|-------------------|
|结算后报表打印 | |
|------------|-------------------|
|利息计算 | |
----------------------------------

附件3 参加测试单位名单
1.参加测试的期货经纪公司:
(1)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3)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4)四川天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5)上海新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6)河南格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7)常州建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8)双飞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9)山东三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参加测试的信息服务公司:
(1)郑州大学豫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复旦金仕达计算机有限公司
(3)大连金石电子有限公司
3.参加测试的应用软件开发商:
(1)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
(2)上海霸财数据信息有限公司
(3)新华财经信息公司
(4)路通资讯香港有限公司



1998年8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现国家确定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做好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钢铁工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重复建设严重、产能过剩、铁矿石流通秩序混乱、资源环保压力加大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充分利用市场变化形成的倒逼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促进钢铁工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钢铁工业是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强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是转变钢铁工业发展方式、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适应全球供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应对世界铁矿石资源垄断加剧严峻形势、增强抵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抓手,是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高产出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处理速度与效益、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
  二、坚决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
  (二)切实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将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作为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要将控制总量和优化布局结合起来,切实推进钢铁产业布局调整。要进一步依法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质量、安全、环保、能耗、清洁生产等指标约束作用,加强质量、用地、金融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建设项目的政策压力。积极引导钢铁企业以品牌、标准、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
  (三)严格履行钢铁项目审批和核准程序。对所有新建和改造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坚决制止以淘汰落后产能等名义擅自建设钢铁项目,对违规建设的要严肃处理。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对2005年以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国土资源部牵头组织对在建和已建成的钢铁项目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查处。环境保护部牵头组织对未经环评审批或污染超标的项目进行查处。要进一步健全项目审批问责制,认真查处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部门及金融机构要依法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和贷款的审批。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税收征管,清理和纠正地方擅自出台的对钢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努力营造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完善和落实土地使用、差别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的加价标准,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的生产成本。中央财政要加大对钢铁工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挂钩。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尽快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抓紧牵头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及时公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为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做好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和扶持优势企业发展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五)强化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检查,切实抓好相关政策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的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并分解落实到市、县和具体企业。对未完成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任务的地区,要严格执行项目“区域限批”规定,暂停对该地区其他建设项目的环评、供地和核准审批;对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好的地区实施先拆后建的技术改造项目,经综合平衡后可优先予以核准。各地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要按照政策规定妥善解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权债务重组等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
  (六)大力推进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实现钢铁工业节能减排要将控制总量、淘汰落后、技术改造结合起来。大力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干法除尘、煤气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烧结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三废”的综合治理和利用水平。加强和完善废钢铁综合利用,鼓励发展短流程炼钢。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政策。要强化节能减排计量管理,提高能耗和排放计量检测的准确性和数据分析能力。通过强化环境准入、执法监管、考核问责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环保监测、减排核查、清洁生产审核、能耗限额标准执行监察,推动重污染企业加快退出市场。
  (七)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结构。钢铁产品进出口政策要服从和服务于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促进钢铁工业节能减排、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的总体目标。要继续控制“两高一资”低附加值钢铁产品出口,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有利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进出口措施,相应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政策。
  五、加快钢铁企业兼并重组
  (八)明确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工作目标。要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平等协商、政府引导的原则,支持各类钢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支持优势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继续推动本地区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进一步提高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培育形成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力争到2015年,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从2009年的44%提高到60%以上,推动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和上报本地区2010-2011年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九)抓紧完善和落实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要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贷款授信、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方面,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支持。对国有钢铁企业因重组出现阶段性经营绩效下降和负债率上升等情况,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在确定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目标中作相应调整。钢铁企业兼并重组要切实依法规范操作,保护出资人和职工合法权益,维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安全,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六、大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
  (十)积极支持钢铁行业做好技术创新工作。充分重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持续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依托相关科技计划,引导和鼓励钢铁企业和科研机构围绕重大工程和战略需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前瞻性储备技术研究,尽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未来国际竞争需要、支撑钢铁工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关键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
  (十一)重点支持钢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积极落实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引导钢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支持对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意义重大的关键项目和企业。加大关键钢材品种、钢铁新材料、新一代全流程可循环工艺、节能减排、矿山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等技术改造工作力度,促进钢铁产业升级。
  七、切实规范铁矿石流通秩序
  (十二)强化行业自律,规范铁矿石进口秩序。在推进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加快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大幅度减少国内钢铁企业数量的基础上,通过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铁矿石进口经营集中度。要加快落实《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大行业协调力度,抑制囤积居奇、倒买倒卖、哄抬铁矿石价格等行为。优化铁矿石资源配置,铁矿石资源要优先配置给符合《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的企业。进一步做好进口铁矿石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公布的符合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名单,加强对铁矿石进口流向的监测管理。
  (十三)建立长期稳定的铁矿石进口渠道。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与各类钢铁生产和贸易企业的协商,建立健全进口铁矿石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国内用户和国外供应商加强协调协作,建立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保持进口铁矿石的合理价格水平。
  八、推进国内铁矿开发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十四)大力推进国内铁矿资源的勘探开发。加大国内铁矿石资源的勘探力度,增加资源储量。研究降低国内铁矿石生产和开采企业负担、提高国内铁矿石资源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共伴生矿、难选冶矿的技术和科研开发力度,对尾矿回收等综合利用项目研究完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国内矿山的有序建设和开发,加快推进铁矿资源的开发整合,将铁矿矿业权依法优先配置给符合钢铁产业政策的钢铁企业和大型矿山企业。用好现有扶持政策,支持大型铁矿山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
  (十五)进一步推进“走出去”战略。支持钢铁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深化经济技术合作。鼓励钢铁和矿山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铁矿石资源勘探开发,在境外建立稳定、可靠的铁矿石供应基地,并统筹考虑矿山、道路、港口、供电、供水设施的规划与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钢铁企业到国外建设钢铁厂和钢铁工业园区,努力提高钢铁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水平。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会商会和企业,积极应对国外对我钢材产品提起的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调查,加强与各国政府及行业间的交流合作,积极化解贸易摩擦,营造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
  九、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
  (十六)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要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做好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结构调整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抓紧细化和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各地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并抓好落实。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反映钢铁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钢铁企业认真落实国家钢铁产业政策。钢铁企业要从产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开展淘汰落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等各项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重点工作分工表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

重点工作分工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负 责 单 位
参 加 单 位

1
严格钢铁建设项目核准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2
清理钢铁建设项目 发展改革委 监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
3
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国土资源部
4
查处环保违规行为 环境保护部
5
严格钢铁行业贷款审批 银监会、人民银行
6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质检总局
7
严格税收征管 财政部、税务总局
8
完善差别电价政策 发展改革委
9
下达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
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
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公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
12
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13
制定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政策 发展改革委
14
加强节能减排计量工作 质检总局
15
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钢铁工业协会
16
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
17
促进钢铁企业技术改造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18
规范铁矿石流通秩序 钢铁工业协会、五矿进出口商会 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19
加大国内铁矿资源勘探开发力度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20
鼓励国内企业到境外进行矿山开发和钢厂建设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资委
21
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钢铁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