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治与和谐社会/张晓芹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4 03:57:18   浏览:963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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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治与和谐社会

张晓芹


内容提要:
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法律的基本价值——秩序、人权、正义、效益,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必要条件。本文试从法律价值的角度阐述法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法治所维系的秩序是和谐社会形成的标志
在最广泛的意义上,“秩序”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性现象 ,包括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法治所维护的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意味着一种有序的社会状态,这种有序性是通过正常的社会关系的稳定性、社会结构的有序性、事物运行的规范性、事物发展的程序性、事件的可预测性等表现出来。法治,无论是作为治国方式,还是作为依法办事的原则,最终都要表现为一种秩序。达到某种秩序,既是法治的目标和结果,也是检验是否厉行法治的一个重要指标。法律秩序是法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取向,而有条不紊、充满生机的社会秩序本身就是在法律秩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
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基本标志和必要条件。和谐是一种有序的状态,和谐社会必定是运行有序的社会,社会运行有序体现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社会纠偏机制能够及时发挥作用。一个社会安定有序,本身就是不同利益群体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表现。因此,秩序构成了人类理想的要素和社会活动的基本目标,它的存在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前提。一个社会如果处在动荡不安、混乱无序的状态下,人民群众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相处,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社会的和谐除了要有稳定安宁的政治环境,还要有运行良好的社会秩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要的秩序是建立在“现代的稳定” (动态的稳定)之上,即在现代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把稳定理解为过程中的平衡,并通过持续不断的调整来维持新的平衡。
法治是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良好的秩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法律的功能和使命就是通过有效地解决纠纷、防止纠纷来形成和维持秩序。第一,法治能有效地解决纠纷。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这种差异在丰富社会生活内容的同时,也容易造成人们之间的冲突和混乱,如果有大量的社会冲突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秩序无法形成,更谈不上社会和谐。法治为控制无序与混乱不仅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来协调、支配和控制人们的行为;还设定了独立的司法机构、仲裁机构,由其运用特定的法律规则解决纠纷,并且裁判的效力是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第二,法治能有效地预防纠纷的发生。法治不是万能的,因为它不可能防止任何具体纠纷的发生。但是,它可以降低它们发生的概率,从而使实际发生的纠纷在总量和冲突烈度上控制在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在我国目前这样一个社会转型阶段,各种社会矛盾激增,法治以其强制力和威慑力预防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和发展,缓和矛盾增长趋势,防止纠纷发生,保证社会各种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秩序保障。
二、法治所保障的人权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人权概念是个十分广泛的概念,也是一个历史的不断发展的概念。它的深刻内涵可以从三个层次去理解 :人权,作为一种道德权利,它表达一种正当合理的要求,即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权利,它描述一种制度安排,其中利益得到法律的保护,选择受到法律效力的保障,商品和机遇在有保障的基础上提供给个人;人权更是一种实有权利,即实实在在的现实权利,它的实现除了依赖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还要有法律的确认与保障。离开法治谈人权就会使人权成为“空中楼阁“,反过来离开人权谈法治就会使法治丧失其赖以生存的价值基础。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基础。一个和谐的社会最基础的东西就是尊重人权,甚至是人权高于一切。社会是由不同个人、群体、阶层构成的,在这个共存共生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会产生矛盾和冲突。但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学会协调、合作和互助,这是人类共同生存的基本原则。人类能够更好地同生共存的基础在于人们享有其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比如尊重人性、保障人权、捍卫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这些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因而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同与遵守,社会通过自由、平等与竞争使人们各得其所、各安其位,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一个社会只有尊重和保障人权,使社会中的大多数成员成为社会的积极主体,每个人就能够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使整个社会具有和谐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因而,和谐社会必然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人权之上。没有人权的普遍实现,就没有真正的社会和谐;人权得不到真正的保障,就无社会的和谐。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说,“一个和谐的社会的底线是什么?底线就是人权,如果人权都没有保障,又何来和谐!”
法治是实现人权的可靠形式。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以来追求的理想,而它作为法治的价值取向,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才可能由理论变成实现。其中,法治对人权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首先,法治为人权的实现提供法律依据。人权在本质上属于国家内部管辖问题,如果得不到法治的确认与保障,人权便无法实现。只有通过一国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在人权受到侵犯的时候,才能依法受到保护,才能依法对侵犯人权的行为予以制裁;法治规定的一套严格、完备、科学合理的司法救济程序,为人权的实现提供了明确的方法和途径。其次,法治为人权的实现提供了相关的体制、机制保障。人权的实现必然要求建立保障人权的体制,必然要求有一个实现人权的运行机制,而这种体制、机制,也只有依靠法治才能予以建立。因此,从实现人权的角度讲,法治的作用体现在使公民的人权得到尊重与保障,不受非法侵害或受到非法侵害后能得到公正的司法救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自觉的行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重要基础。
三、法治所维护的正义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前提
正义,同公平、公正、公道、合理等所表达的意思基本相同,都是人类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在伦理学意义上,正义要求人们各得其所,满足其合理的、公正的需要和要求;在政治、经济上,正义指一种与社会发展的理想相符合、足以保证人们的合理需要和利益的制度,它的实现与否取决于社会制度的正义。“正义只有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法是善良公正之术”(塞尔苏斯),这些古老的格言和法的定义表明:法与正义是不可分的,法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法的价值之一在于实现正义。
维护公平与正义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前提条件。人类社会是一个利益互动的社会,《史记》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使我们人类社会既存在着利益的一致,又处处充满着冲突。之所以存在利益一致,是因为合作可以使所有的人比他们独立活动生活得更好;之所以存在利益冲突,是因为每个人都对自己占有社会合作的成果的份额非常敏感,并且希望自己能得到一个较大的份额。防止利益冲突,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就是使各种政治、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得到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如果有严重的社会不公、明显的两极分化,势必导致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之间剧烈的利益矛盾,直至暴力冲突。一旦社会的尖锐利益冲突演化成剧烈的政治冲突,社会和谐就随之失去了制度的保障。所以,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人际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发挥出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具备深厚根基。
法治是实现正义的有效方式。社会生活中正义仅仅靠个人的美德不足以维持,必须依靠法治来促进;人们的基本的合理的需要和利益能否得到保证,也取决于法治能否得到运用。正义作为法治的宗旨和目的,其本身就蕴藏于法治的丰富内涵之中,法治只能实现全面正义才能找到其合理的位置。和谐社会的基本形式是人与人的和谐,其核心的问题是要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公平地分配社会权益,使每个人都各得其所,各得其利。当前的诸多不和谐、不稳定现象,其引发的深层次原因实际上都是一种权益的失衡。这种权益失衡的交汇点突出表现在个人、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的不断扩大,各阶层、各群体间权利义务分配的不公正。。我们今天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主要是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一套正义的原则来指导社会适当地分配利益和负担。法治在促进和维护社会正义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把指导分配的正义原则法律化、制度化,并具体化为权利和义务,实现对资源、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进行权威性的、公正的分配;法不仅可以为和平地解决冲突提供规则和程序,而且可以为公正地解决冲突提供规则和程序,最终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成为资源分配公平,群体利益均衡,人际关系协调的和谐社会。
四、法治所追求的效益是和谐社会形成的目的
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效益的基本含义是: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即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以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效果。一个有效益的社会,就是能够以同样的投入取得比别的社会更多的有用产品,创造更多财富和价值的社会,亦即自然、社会和人文资源优化的社会。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责无旁贷地负有这样的经济与社会宗旨:有利于人的解放与发展,有利于生产力的进步与提高,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保护、合理的配置及高效利用。因此,法治必须把效益作为自己的应有的价值取向。
追求效益是和谐社会形成的目的。和谐社会必然是物质财富相对宽裕的社会。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物质财富匮乏所造成的贫困,是造成社会发展不和谐的根本原因。马克思曾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因此,物质财富的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曾强调:“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因此,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贫穷的基础上更不会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别是在现代社会,资源的日益稀缺要求我们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必然要追求效益,以较少的资源投入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谐社会是有秩序的社会,尊重人权的社会,崇尚正义的社会,也必须是追求效益的社会,没有效益的社会无论如何不能被认为是一个完美的社会。
法治是促进效率的有利保障。法律内在的经济逻辑和宗旨是以有利于获得最大化效益的方式分配资源,并以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的作用显得更为重要。第一,承认并保障个人物质利益。利益,就是人们企求满足的一种要求、愿望或期待。在社会心理学中,满足既被人们当作需要的实现,又是新的需要的起点和契机,因为追求利益是人类最一般、最基础的心理特征和行为规律。个人的自我利益的不断实现是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动机,是资源有效利用的不竭动力源泉,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原动力。因此,法律应承认和保护人们的自我利益,激励人们在法定范围内尽其所能地实现物质利益,并赋予人们追求物质利益并为之奋斗的正当权利,以使资源得以最有效率地利用。在追逐物质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产生对立和磨擦,这种对立和磨擦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甚至是巨大浪费。因此,法在承认和保护个人的物质利益的同时,还要权衡和调节各种利益冲突,以便把对立和磨擦减少到最低程度。第二,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法律通过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追求效益而占有、使用或转让财产。法律赋予了人们对资源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财产所有者有权排除他人对自己财产的侵犯或夺取,就有信心和动力投入资源,创造和发展财富。同时,法律还为财产权的转移提供便利和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是通过权利的自由转让和重组实现的,如果财产权是固定不移的,资源就不能从低效益的利用转移到高效益的利益,就不能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党校225009)0514-7989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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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抵押物登记办法

福建省政府


福建省抵押物登记办法
福建省政府



第一条 为了保障抵押贷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福建省抵押贷款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下列财产设立抵押权的,应依本办法进行抵押登记:
(一)房屋和其他建筑物,依法可转让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船舶、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
(三)机器、设备、原材料、产成品及半成品,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依法可转让的权利,法律允许转让流通的其他财产。
第四条 抵押物法定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前条的抵押物登记项目。
第五条 抵押贷款当事人申请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应向登记机构提交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和抵押贷款合同影印件,并交验当事人身份证明。
登记机构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除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在三日内办理登记,不得推诿。以附加各种条件或借故其他原因不予登记的,由登记机构主管部门对其直接领导和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第六条 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应在抵押物登记卡片上记载以下事项:
(一)抵押贷款当事人的名称;
(二)抵押贷款合同号;
(三)抵押贷款合同签订日期;
(四)抵押物名称、数量、价值;
(五)担保金额;
(六)登记日期。
第七条 抵押物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事宜后,应发给抵押物登记证明书。抵押物登记证明书应载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事项并注明登记号数及加盖抵押物登记机关的印章。
第八条 变更登记应由抵押贷款当事人向原登记机构共同提出书面申请。
第九条 抵押人应当自抵押贷款合同履行终结之日起,持还款凭证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条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持合法证明向登记机构查阅、抄录或复印抵押物登记卡片。
第十一条 登记机构可收取不高于人民币二十元的登记费。
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不得对抵押人以同一抵押物作同质等价的重复抵押办理登记。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1993年10月14日

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数据分类和标准代码规范》的通知

农业部


农机化司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数据分类和标准代码规范》的通知

农机产[2009]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档案信息的计算机管理,规范各省区市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收集、数存储等工作,我司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数据分类和标准代码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拟开发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的省市区,在设计开发管理软件时,软件系统的基础数据部分,包括:数据收集内容、数据库分类存储与上报方式、数据库标准代码设定等,应参照此规范执行。已开发并使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的省市区,年底报送的年度补贴信息档案电子资料数据,应按此规范生成Access形式上报。

附件: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数据分类和标准代码规范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
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数据分类和标准代码规范

一、数据分类存储情况

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的基础数据库按照地区、人员、机具、协议分为4大类10个信息表,其中:机具类别表(Tbl_MACHINETYPE)存储农业机械化分类标准中机具代码与名称,其主键是机具代码;行政区代码表(Tbl_AreaCode)存储各地行政区划分代码与行政区名称,其主键是行政区划分代码;地区信息表(Tbl_AREAINFO)存储各软件使用单位基本情况和补贴执行标准,其主键是行政区划分代码、年度和地区的自动编号;录入人员基本信息表(Tbl_WORKUSER)存储的是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其主键是行政区划分代码、年度和录入人员ID;厂家信息表(TBL_FACINFO)存储的是入选当地当年补贴目录厂家的信息,其主键是行政区划分代码、年度和厂家编号;机具信息表(TBL_MACHINEINFO)存储的是入选当地当年补贴目录机具的信息,其主键是行政区划分代码、年度和自动编号;协议表(Tbl_CONTRACT)存储的是对购机者补贴情况与之签订的协议的基础信息,其主键是行政区划分代码、年度和协议编号;协议机具表(TBL_CONMACHINE)存储的是补贴给每位购机者机具基础情况,其主键是行政区划分代码、年度、协议编号和机具补贴编号;购机者信息表(个人)(Tbl_APPLY1)存贮的是农民的信息,其主键是行政区划分代码、年度和购机个人ID;购机者信息表(组织)(Tbl_APPLY2)存贮的是农机服务组织的信息,其主键是行政区划分代码、年度和组织ID。

二、标准代码


机具类别表(Tbl_MACHINETYPE)
序号 列名 数据类型 长度 主键 允许空 默认值 字段说明 备注
1 MachineTypeID nvarchar 6 √ 机具品目代码 注1
2 MachineName nvarchar 25 机具品目名称


行政区代码表(Tbl_AreaCode)
序号 列名 数据类型 长度 主键 允许空 默认值 字段说明 备注
1 AreaCode char 6 √ 行政区代码
2 AreaName nvarchar 100 地区名称


地区信息表(Tbl_AREAINFO)
序号 列名 数据类型 长度 主键 允许空 默认值 字段说明 备注
1 AreaCode char 6 √ 行政区代码
2 YearNum Char 4 √ 年度
3 Aid int 4 √ 自动编号 自动生成
4 Province nvarchar 20 省
5 City nvarchar 20 √ 市
6 County nvarchar 20 √ 县
7 Unit nvarchar 100 单位名称
8 StandRate real 4 补贴率
9 StandMoney int 4 补贴额上限


录入人员基本信息表(Tbl_WORKUSER)
序号 列名 数据类型 长度 主键 允许空 默认值 字段说明 备注
1 AreaCode char 6 √ 行政区代码
2 YearNum Char 4 √ 年度
3 WID int 4 √ 录入员ID 自动生成
4 Name nvarchar 100 姓名
5 Sex Bit 性别 0:女;1:男
6 Unit nvarchar 100 单位
7 Address nvarchar 100 √ 地址
8 Zip nvarchar 6 √ 邮编
9 Phone nvarchar 50 电话
10 Email nvarchar 50 √ 邮件


厂家信息表(TBL_FACINFO)
序号 列名 数据类型 长度 主键 允许空 默认值 字段说明 备注
1 AreaCode char 6 √ 行政区代码
2 YearNum Chat 4 √ 年度
3 M_FACID int 4 √ 厂家编号 自动生成
4 M_FACNAME nvarchar 200 厂家名称
5 M_FACADDRESS nvarchar 200 √ 厂家介绍 联系方式与简介


机具信息表(TBL_MACHINEINFO)
序号 列名 数据类型 长度 主键 允许空 默认值 字段说明 备注
1 AreaCode char 6 √ 行政区代码
2 YearNum Char 4 √ 年度
3 Mid Int 4 √ 自动编号
4 M_TypeID nvarchar 6 机具品目代码
5 M_FACID Int 4 厂家编号
6 M_Model nvarchar 255 机具型号
7 M_Price Money 0 承诺最高出厂价 不设置小数位
8 M_SPrice Money 0 承诺最高售价 带运杂费价格,不设置小数位
9 M_CenterMoney Money 0 中央最高补贴额 不设置小数位
10 M_DistrictMoney Money 0 地方补贴额 不设置小数位
11 M_PARAMETER nvarchar 1000 √ 机具参数
13 M_standard nvarchar 500 0 运杂费计算标准和方法
14 M_remark nvarchar 1000 √ 备注
15 Wid Int 4 录入员ID
16 M_IndexType int 4 1 补贴目录类别 1-通用类;0非通用类


协议表(Tbl_CONTRACT)
序号 列名 数据类型 长度 主键 允许空 默认值 字段说明 备注
1 AreaCode char 6 √ 行政区代码
2 YearNum Char 4 √ 年度
3 ConSNum nvarchar 50 √ 协议编号
4 SID int 4 0 购机个人ID 互斥
5 GID int 4 0 购机组织ID
6 ConDate datetime 8 协议签订日期
7 SumMoney Money 0 购机总额 不设置小数位
8 ConMoney Money 0 补贴总额 不设置小数位
9 ConCenterMoney Money 0 中央补贴总额 不设置小数位
10 ConDistrictMoney Money 0 地方补贴总额 不设置小数位
11 ConDifMoney Money 0 应缴差价总额 不设置小数位
12 Conremark nvarchar 1000 √ 备注
13 Wid Int 4 录入员ID


协议机具表(TBL_CONMACHINE)
序号 列名 数据类型 长度 主键 允许空 默认值 字段说明 备注
1 AreaCode char 6 √ 行政区代码
2 YearNum Char 4 √ 年度
3 CONSNUM nvarchar 50 √ 协议编号
4 M_MachineNum nvarchar 25 √ 补贴机具编号
5 MachineTypeID nvarchar 6 机具品目代码
6 M_FACNAME nvarchar 200 厂家名称
7 M_Model nvarchar 200 机具型号
8 M_FacNum nvarchar 20 √ 机具出厂编号 又称车号、底盘号等
9 M_MotorNum nvarchar 20 √ 发动机号
10 SumMoney Money 0 机具金额 不设置小数位
11 ConCenterMoney Money 0 中央补贴额 不设置小数位
12 ConDistrictMoney Money 0 地方补贴额 不设置小数位
13 Conremark nvarchar 1000 √ 备注
14 Wid int 4 录入员ID


购机者信息表(个人)(Tbl_APPLY1)
序号 列名 数据类型 长度 主键 允许空 默认值 字段说明 备注
1 AreaCode char 6 √ 行政区代码
2 SID int 4 √ 购机个人ID
3 YearNum Chat 4 √ 年度
4 SName nvarchar 100 姓名
5 ICard nvarchar 20 身份证号
6 Sex Bit √ 性别 0:女;1:男
7 Birthday datetime 8 √ 生日
8 Grade nvarchar 50 文化水平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大学以上
9 Address nvarchar 200 地址
10 Zip nvarchar 6 √ 邮编
11 Phone nvarchar 50 电话
12 Wid Int 4 录入员ID


购机者信息表(组织)(Tbl_APPLY2)
序号 列名 数据类型 长度 主键 允许空 默认值 字段说明 备注
1 AreaCode char 6 √ 行政区代码
2 GID int 4 √ 组织ID
3 YearNum Char 4 √ 年度
4 GName nvarchar 100 组织名称
5 Corporation nvarchar 100 √ 法人代表名称
6 Kind nvarchar 20 组织性质 国有、集体、股份制、协会或合作社
7 Address nvarchar 200 √ 地址
8 Zip nvarchar 6 √ 邮编
9 Phone nvarchar 50 电话
10 Wid Int 4 录入员ID


注1:“机具品目代码”的编码参照2008年7月14日发布的《农业机械分类》标准(NY/T1640-2008)中“机具品目代码”实施,但其中拖拉机、插秧机的分类略有调整,将“轮式拖拉机”和“水稻插秧机”删除,新增:25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25马力(含)至80马力(不含)、轮式拖拉机、80马力(含)以上轮式拖拉机、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独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具体改动如下:

拖拉机
大类 小类 品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10 动力机械 1001 拖拉机 100101 轮式拖拉机
100102 手扶拖拉机
100103 履带式拖拉机
100104 半履带式拖拉机
100105 25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
100106 25马力(含)至80马力(不含)轮式拖拉机
100107 80马力(含)以上轮式拖拉机
100199 其他拖拉机




插秧机
大类 小类 品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2  种植施肥机械 0203 栽植机械 020301 蔬菜移栽机
020302 油菜栽植机
020303 水稻插秧机
020304 水稻抛秧机
020305 水稻摆秧机
020306 甘蔗种植机
020307 草皮栽补机
020308 树木移栽机
020309 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020310 独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020311 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020399 其他栽植机械